“招手”“挥手”应有别

“招手”“挥手”应有别

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开篇首节诗实写墨客只身份开和分开康桥时的情形,篇末了节诗则与开篇首节诗其模样形状(寂静的、悄悄的)和举措(挥一挥、招手)相照应,诗情诗意几乎相反,故此构成了全诗回环往复的圆形抒怀布局,构成了诗篇的艺术特征之一,令人惊叹不已。但是笔者以为首节诗中的“招手”一词仿佛值得推敲一下。

招手,意为举起手来上下动摇,表现跟人打招召唤人前来。挥手,意为举起手来支配摆动,表现跟人打招呼表现分别。看来“招手”“挥手”都有举起手来这一举措,但两者的举措办法及所表达的意义指向却是略有区别的。通常讲,“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标明“招”与“前来”,“挥”与“分开”语意明白。

从首节诗中“悄悄的我走了”一句到尾节诗中“寂静的我走了”一句这两句的语意重心来看,偏重点皆落在“走了”之时分“别”上,与诗题“再别康桥”之“别”是切合合的。墨客是在与康桥作分别的表明,那么首节诗中用“招手”就显得有点不够得当,不如用“挥手”显得直接贴切明白。记得以往的初中讲义选有纲纪写的一篇散文,报告是1945年8月28日,延安军民在机场送别毛主席赴重庆会商,毛主席登上飞机与人民群众分别的情形。标题就叫“挥手之间”。看来方纪没有接纳“招手之间”为题是有一定真理的。通常分散分别的情形场景,用“挥手”为宜。故此,首节诗中的“招手”应改为“挥手”。仅此拙言,仰望偕行各位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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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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