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1夜(《汉字故事1001夜》)

《汉字故事1001夜》

《汉字故事1001夜》

第七十八夜 而

?在甲骨文中这个“而”字的外貌是“长着长髯毛的下巴”(如下)。金文和篆文的“而”字则像个垂手站立的人形,髯毛则不很分明了(如下)。《说文·而部》中说:“而,颊毛也。象毛之形。”也就是说,“而”的原本是下巴上的髯毛,“而”的其他意思,如今天我们作为连词或副词所使用的“而”的意思都是它的引申义。

说“而”的原本是髯毛我们可以找一个字——“耐”字作为例证。“耐”本是古时剃掉犯人髯毛的一种刑罚。此种刑罚,秦汉时期使用较多。从“耐”的字形看,“耐”字的布局是右方一个“而”字,右方一个“寸”。前方我们说过,“而”表现有髯毛的人,“寸”则表现手。以是“耐”的意思是用手剃掉髯毛。在古时,这是一种比力轻的侮辱人的刑罚。相似的情况,我们在东方的文学作品中也见到过:如在反应美国东北边部新英格兰地区早前移民宗教生存的小说《红字》中,女主人公就是由于违反了清教的“禁绝通奸”的忌讳,而在衣服上被印上了一个大大的表现“通奸者”的赤色的“A(adulteress:淫妇)”字。

“耐”的另一种写法是“耏”;“耏”字由表现髯毛的“而”和一个“彡(音shān)”字构成,表现髯毛很多。“耐”与“耏”同义,如今寻常用“耐”。《汉书·高帝纪》应劭注云:“轻罪不至于髡(音kūn),完其耏鬓,故曰耏。”在这句话中,“耏”通“耐”——“完其耏鬓”,即剃掉犯人的鬓、须而不剃头发。由于这种刑罚最轻,故有了“耐得住”,“忍受”的意思。

“罪不至于髠”,意思是“恶行较轻,还不到施髠刑的水平”。“髡”是比“耐”略重的一种轻刑,其具体做法就是将人的头发剪去一圈,留下头顶局部以示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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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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