垒球指定球员规则(垒球运动竞赛规则11.0)

垒球活动比赛端正11.0

裁判员

1.权利与职责:裁判员是大会的代表,被指派掌管一项比赛,并且受权实行端正
之各条划定。

裁判员依其推断,有权对球员、队长、引导或教练,欺压实行其端正之一部或全部,并依端正的划定处理。遇有端正未详之处,则由司球裁讯判定之。

裁判员须知:
a.裁判员不得兼任比赛两边之队职员。比如:球员、引导、教练、做事、纪录员或资助者。
b.裁判员必需确知比赛的日期、时间及地点,於划定时间事先20至30分钟抵达比赛园地。并且定时开头比赛,於比赛完毕即行分开。

c.男性裁判员必需穿着浅蓝色短袖或长袖衬衫、深蓝色长裤及帽子。女性裁判员必需穿着浅蓝色短袖或长袖衬衫、深蓝色裙裤,不必要戴帽子。但二者均需着深蓝色的袜子、皮带、球袋及外套。(快式)之司球裁判必需戴护喉面罩,女性裁判员必需加戴护身。

d.裁判员必需向队长、教练及纪录员自我先容。
e.裁判员必需反省比赛球场的界线及装备,并清晰的将特别端正向两队及其引导分析。
f.任何裁判员在比赛完毕之前,即持续比赛或中止比赛时产生违规事项,均有讯断之权利。
g.裁判员依本端正之划定,不得跨越其划定的权限 围。
h.裁判员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其他裁判员协商,但是最後之推断,仍属於当事的裁判员。
i.裁判员依其职务而定名,推断好球、坏球者为”司球裁判”,讯断垒上情下达形者为”司垒裁判”。

j.”司球裁判”和”司垒裁判”均有相称的权利如下:

(1)跑垒员违规离垒,宣判跑垒员出局。
(2)为中止比赛宣告停息。
(3)判犯规的球员、引导或教练摈除离场。
(4)宣判一切违规投球。

k.裁判员必需等候球员提出申说对否切合端正,始可宣判击球员或跑垒员出局。

注:除非有球员提出申说空过垒、事先离垒、错位击球或上一垒後图进二垒等,不然裁判员不得宣判球员出局。

l.裁判员不得对违规球队,判处有利之讯断。

m.端正十仅给予裁判员的指引罢了,如果裁判员未能实行,也不得以此为抗议之依据。

2.司球裁判:

a.位於捕手後方,对於比赛之正常举行负有全部之责任。
b.宣判一切的”好球”及”坏球”。
c.与司垒裁判和谐互助,宣判击出之球为”界内”或”界外”;接球为”合法”或”违规”。在比赛中,当司垒裁判必需分开内野时,司球裁判得帮助其职责。

d.推断及讯断:

(1)击球员对否触击或砍击。
(2)击出之球对否触着击球员的肢体或衣服。
(3)飞球是内野飞球或外野飞球。

e.依据裁判员手册指示讯断。
f.推断”夺权比赛”。
g.当指定单人裁判时,应负起一切的职责。

3.司垒裁判:

a.依据裁判手册立於最相宜之地点。
b.司垒裁判为了实行比赛端正应以种种办法努力帮助司球裁判。

4.单人裁判之职责:

若仅有一位裁判员执法其职责与权限扩展至一切条文,他可以立於球场中最
相宜之地点完成其职责。

5.裁判员之改换:

除非比赛举行中受伤或发病,致不克不及完成其职责时,不然不得改换。

6.裁判员之讯断:

任安在场裁判员之任何讯断,将不承受提出申说,如击出之球是界内或界外;跑垒员是宁静上垒或出局;投出之球是好球或坏球;或任何比赛中之推断准确与否,任何裁判员除非深知有违反某一规条,不然不得提出任何决定,任一队之教练或队长,则可基於端正条款提出不同之决定,若对此一决定有所贰言,则裁判员在判决之前,得与其他裁判员探究。但除两队教练或队长外,任何其他球员或职员,对於任何讯断或与端正不符的讯断均无权提出抗议。除非被哀求分析,任何裁判员均不得企求伙伴改判,亦不得批评或干涉其职责。

7.手势:

a.司球裁判为了指示开头比赛或规复比赛,则宣告”开头比赛”(PLAY BALL),同时指示投手投球。
b.司球裁判指示好球时举右手,以明白的讯断声宣告”好球”(STRIKE),以手指标明好球数,同时报告出好球数。
c.司球裁判指示坏球时,不使用手势只宣告”坏球”(BALL),随即报出坏球数。

d.指示”好球”与”坏球”之总数时,应先宣告坏球数。
e.指示界外球时,裁判员宣告”界外球”(FOUL BALL),并由内野区向球行的朝向,以手臂平直举表现之。
f.指示”界内球”时,裁判员向内野区中央伸臂表现之。
g.指示击球员或跑垒员出局时,裁判员宣告”出局”(OUT),同时将右手握拳上举过右肩。
h.指示球员宁静进垒时,裁判员宣告”宁静进垒”(SAFE),同时掌心向下,双臂於体前斜下举。
i.指示比赛停息时,裁判员宣告”停息”(TIME),同时双臂上举,其他裁判员亦即以相反举措表现之。

j.指示滞死球时,裁判员左臂侧平举表现之。
k.指示”接空球”(TRAPPED BALL)时,裁判员掌心向下,双臂於体前斜下举表现之。
l.指示”球场端正”二垒安打时,裁判员右手上举过头并伸并二指以表现进二个垒。
m.指示”全垒打”时,裁判员右手握拳,於头上作顺时钟朝向旋转。
n.指示”内野飞球”时,裁判员宣告,若为界内,则为内野飞球,击球员出局(INFIELD FLY,IF FAIR,THE BATTER IS OUT) 。同时右手握拳上举过头。

o.指示”投球没效”时,裁判员举起单手,掌心向投手。若裁判已举手表现,投手仍将球投出,则告”投球没效”(NO PITCH) 。

8.停息比赛:

a.裁判员可视情况,以为必要时可以停息比赛。
b.司球裁判欲扫除本垒板或实行与比赛无直接干系的其他事件,而分开其地点时,此时可以停息比赛。
c.裁判员以为击球员或投手有合法来由,而分开其地点时,此时可以停息比赛。

d.投手已开头投球举措,裁判员不得宣告”停息”。
e.任何比赛举行中,裁判员不得宣告”停息”。
f.球员受伤时,必需待持续举行中之举措告一段落,或跑垒员已抵达取得之垒上时,始得宣告”停息”。
g.任何球队在比赛举行中,举措尚未告一段落之前,裁判员不得承受球员、引导或教练之要求,而停息比赛。h.(慢式)裁判员以为比赛已显然的告一段落,必需宣告”停息”

9.犯规与罚则:

a.球员、教练或引导均不得对职员、观众或对方球员产生有损运倡导风姿之举动。
b.每队不得有两名以上的垒引导员於各引导区内,并使用言语或手势,帮助正在打击中之队友,惟限一名在一垒、一名在叁垒的引导区内。

c.在处分犯规之球员时,即令犯规者立刻离场。在其第一次犯规时得告诫教练或引导,但是第二次再犯时,则应判摈除离场。犯规者在完毕比赛之前,必需直接进入换衣室或杂开球场,不实行者,以夺权比赛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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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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