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央嘉措说:这世事除了生死,哪一桩不是闲事。
确实,尤其是生更引人重视。人从降生的那一刻起,便有周岁、虚岁之说,甚者分得更细还有实岁、毛岁的说法。那周岁、实岁、毛岁、虚岁到底有何区别?
先看看以下几个概念:
周岁,是国际通用的年龄计算方式。它计算的是出生后已经度过的时间长度(为基数,故也可以计算尾数,如三岁零两个月,七岁半等)。在中国,为了与传统的计龄方式,即计算出生后正在经历的年份次序(为序数),才有了周岁和虚岁这两种名称。
注:每到公历生日的当天便增龄一岁。这种计龄方式是公认的传统,无需法律规定。在中国,出于减少纠纷的考虑,对于犯罪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以推迟一天来计算周龄,这仅是特例而已。
虚岁是中国古代的记龄方式(当时没有虚岁这种叫法),在民间延用至今。它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大于周岁,因此被称为虚岁。
虚岁是相对周岁而言的。从出生开始满一年即是一周岁,从怀孕开始满一年即为一虚岁。为了方便起见,一般都是周岁加一岁,即为虚数。
人的年龄计算方法,我们现在称为“虚岁”,这个称谓应该起于晚近,是相对于“实岁”的概念而言,所以古书中并不存在这个说法。
周岁和虚岁的关系
虚岁又叫毛岁,是中国传统的计龄方法;周岁又叫实岁,来自西方。
我国曾有“周岁”一词,指婴儿百日——因为它加上怀孕时期大致为一周年,并非指年龄。
中国古人重视含年、月、日和时辰的生辰概念,而西方人重视仅含月、日的生日概念,因此虚岁与生日无关而周岁与生日有关;在计龄上,中国古人考虑的是正在经历的年份次序
中国人并不考虑已度过的时间,所以“虚岁生下来算一岁是因为算了在娘胎里的时间”是想当然的说法,况且它又说不通为何年底出生的人过了年就算两岁,而西方人考虑的是已经度过的时间长度;再加上中西历法相异,所以虚岁与周岁的计龄规则完全不同:
虚岁从一算起,逢新年长一岁,遵农历。周岁从零算起,逢生日长一岁,遵公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要推迟一天计算,只是特殊规定。)
正因如此,虚岁与周岁根本没有准确的对应关系:虚岁与周岁相同直至前者比后者大三岁的情况都存在。
例如:某人生于2004年1月22日,那么在2005年1月22日到2月8日这十八天里他的虚岁和周岁都为一岁——因为2004年1月22日及2005年2月9日是春节。
而2002年2月11日出生的人,在2003年2月1日到2月10日这十天里,他的周岁还是零岁,但虚岁已3岁了——因为他已过了去年2月12日和今年2月1日两个春节。
可见不管是说虚岁等于周岁加一岁,还是说何时加一岁何时加两岁,或者上半年出生的怎么加下半年的又怎么加,等等说法,都是错误的或有缺陷的。
自从周岁这一概念传入我国后,老百姓不仅仅是多了一个概念,而是在年龄算法上由单一变得混乱不堪了。除了上述错误外,由于认识上的混淆而胡乱搬用另一概念的规则,或因此产生奇怪的算法。
例如有的人把度过的农历闰月累积起来,满了十二个月就多算一岁。各种错误以不同方式混杂组合,使得民间关于年龄(包括虚岁和周岁)的错误算法多达几十种,最流行的错误是用当前年份减去出生年份来计算当前周岁。
这就是有人认为我国对虚岁没有统一算法的原因,包括有人因为片面的了解而误以为虚岁(甚至周岁)算法有地方性的(或城乡的)差别。
按照中国古人的观念,女子受孕结胎之时,便已经算作生命之开始,所以在经过十月怀胎之后,婴儿落地之时,便算作一岁,而年龄的递增并不像我们今天这样,要过了确定的生日之后才算作长了一岁,而是从新的一年开始(阴历大年初一)就算长了一岁。
举例来说,某人生于阴历五月,那么出生之时,就是一岁,然后到了第二年春节,就算作两岁,以后以此类推。这样的话,出生于年末的人,虚岁就会比较大。
极端的例子就是生于除夕(年三十)的婴儿,出生那天是一岁,第二天是大年初一,就变成两岁,所以这种人的虚岁往往比实际年龄大两岁。
那周岁和虚岁到底该怎么计算?
周岁、虚岁计算实例:
出生年月:1983年5月20日,农 历:四月初八
农历生日:2007年5月24日
周岁算法:2007-1983=24 (过完生日)、 2007-1983-1=23(未过完生日)
虚岁算法:2007-1983+1=25
简单地来说就是:虚岁只和过年有关,周岁只和生日有关,出生时1虚岁,0周岁。过完春节长一虚岁,过完生日长一周岁。
虚岁=今年-出生年+1
周岁=今年-出生年(已过生日)、周岁=今年-出生年-1(未过生日)
周岁和虚岁的关系:
在过年到生日期间 虚岁-周岁=2(即虚两岁)
在生日到过年期间 虚岁-周岁=1(即虚一岁)
很多事情都是乍看简单容易,细看头大复杂。说的就是周岁和虚岁这样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