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克劳斯发推支持(如何评价杰里-克劳斯的是非功过?克劳斯最终证明他业务一流!)

  对菲儿杰克逊的引进,皮蓬的引进,在最后一舞中都有明确提到是克劳斯的作用,包括克劳斯获得年底最佳总经理,甚至引用皮蓬的话点出克劳斯的作用不应忽略,怎么到这里就变成没有提过?

  这作者是没看吧,恰恰是通过这个片子,我们知道菲儿是克劳斯扶正的,这作者算不算黑白颠倒,自说自话。但克劳斯跟教练球员有矛盾也是事实,片子明确说了,他明明为很多球员默默做了很多事,却处理不好跟球员的关系,乔丹难沟通吗?

  纵观他的职业生涯,非常职业,基本不干涉任何俱乐部操作,包括送走他的好友奥克利,即使他不愿意,也接受了,这可能是那个年代的特点。然而他们关系也很僵,克劳斯绝对是支持乔丹的,可以看出克劳斯性格方面的问题,绝不仅仅是替老板背锅的原因。克劳斯重建的想法其实也确实证明是有问题的,公牛队其实直到98年仍然是总冠军级别,只要保留菲儿杰克逊,乔丹,皮蓬这个框架,这是历史级别的,而克劳斯在年度总冠军的光环下,会下意识觉得球队可以在他运作下,可以重新通过交易选秀继续强大,殊不知这样的历史级别球员可遇不可求。后来的教练多数都明白遇到历史级别的球星,就是延续他的职业生涯,直到被击败,例如波波维奇的马刺。#NBA吐槽大会# #NBA睿闻# #N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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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最后之舞》里的大反派确实要为NBA历史上最具标志性的王朝的解体负总责。但是克劳斯在世上留下的功过,远不止是剧集中所言的那些。

  《最后之舞》的主角是众所周知的:迈克尔-乔丹,史上最伟大的篮球运动员。而片中还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反派——此人并非乔丹的对手,而是公牛队的总经理杰里-克劳斯。影片中的他为了“证明自我价值”这一愚蠢的目的,主动拆散了90年代的公牛阵容。

  《最后之舞》中的克劳斯被刻画得一二自负、善妒、固执,甚至可以说是一个油腻而丑陋的形象。事实上,纪录片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他的容貌来暗示他的这些负面特质的。“杰里小时候比较瘦小,但长大之后变成了一个胖子。”作家Mark Vancil在纪录片的第一集就说 “他总是不被看好,而在需要表扬的地方也没法让自己得到该有的赞誉。

  纵观这部剧集,乔丹、菲尔-杰克逊以及斯科蒂-皮蓬都不喜欢克劳斯,大量的镜头都在向我们展示乔丹如何羞辱他这位傲慢的上司的身高和体重。纪录片的第一集便让很多观众注意到,克劳斯的身形和对长期合同的狂热简直和电影《空中大灌篮》中的邪恶外星人别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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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后之舞》中的说法,克劳斯最初只是一个球探,1985年来到公牛队任总经理——当时乔丹刚被选中——在接下来的15年里,因乔丹得到的赞美和冠军奖杯日益增多,他变得愈发地嫉妒和愤怒。最后,克劳斯开始独揽大权,并决定要试图打造一个新的王朝。他告诉杰克逊,1997-1998赛季将会是他在公牛队的执教生涯的最后一个赛季,并且推荐了已经小有成就的爱荷华州立大学主教练蒂姆-弗洛伊德来接班,但乔丹却声明“杰克逊下课就不再征战”。同时,克劳斯拒绝给乔丹的王牌搭档皮蓬重签一份合理的合同。

  事实上,第二次三连冠时期的公牛队关键球员们在1998年后都一个接一个地离开了球队。之后的四年里,球队总共只赢了66场比赛。芝加哥人想要依靠两名前五顺位的新秀马库斯·费泽尔和艾迪-库里建队,然而在2003年克劳斯离开球队之前,公牛队再未挺进过季后赛。在外人看来,克劳斯似乎是把一个同花顺给打散了,人们普遍认为牌手应对手上的牌负责,而他本可以做得更好。大家觉得他的操作是站不住脚的:乔丹所在的公牛是美丽又无坚不摧的水晶,克劳斯却仅因一己之私而将其击碎。我们无法得知1998年后乔丹和皮蓬是否会连冠,但是克劳斯让这个世界没有了见证奇迹的机会。他看上去蠢得无可救药,仅因“没有把握(确定他们能否继续争冠)”便做出这种蠢事是不可原谅的。

  但其实,克劳斯的所作所为并不仅仅是扔掉了一手好牌。虽然对于公牛队的解体他难辞其咎,但是他对于这一王朝的建立也是功不可没。克劳斯曾两次被评为年度最佳经理人,并在2017年入选篮球名人堂。是他寻找到了无数能围绕乔丹作战的冠军拼图,帮助球队从1991年到1993年连获三冠,然后交易掉其中的很多球员,再围绕乔丹打造了另一组冠军阵容,然后实现了另一个三连冠。剧集里说,公牛在乔丹1984年被选中时不被看好,人送外号“可卡因马戏团”;剧集还介绍了乔丹的配角们是如何从昏暗无光的篮球场中被发掘而出。正是克劳斯找到这些零散各地却无比重要的拼图,让公牛实现了“从马戏团到冠军”的华丽转身,然而对于这些事情,纪录片里几乎只字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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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之舞》当然是讲述了皮蓬如何从一个默默无闻的球员成长为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并成为公牛王朝不可或缺的一员。但是本片对于克劳斯对皮蓬的发掘却不见赞美之词,而且他也没提过克劳斯多次对于小学校明星球员的成功发掘。当他在华盛顿子弹队任球探时,克劳斯发现了混迹于NCAA二级联赛的温斯顿塞勒姆州立大学球员厄尔-门罗以及伊凡斯维尔大学球员杰里-斯隆。相中门罗是克劳斯成功生涯的开始,然而乔丹并不这么想——毕竟子弹队在1967年是用榜眼签摘下了门罗,而乔丹认为榜眼秀本来就是光芒四射,无需别人去挖掘。”就算克劳斯没有发现门罗,也会有人在第三或者第四顺位将其选走。”乔丹说道。在他成为公牛队总经理的第一年里,克劳斯对小学校的天才球员的喜爱就体现得较为明显,他在1985年用第五顺位选走了弗吉尼亚联合大学出身的查尔斯-奥克利。

  可在纪录片中,你无法获取这些信息。按照剧集所述,克劳斯在成为公牛队总经理之前似乎一直专攻棒球领域。然而克劳斯的努力并没有赢得乔丹的信任,后者反而把他对发掘小学校人才的兴趣看成是弱点。“我对克劳斯的看法就是,他只喜欢寻找黑马型球员。”乔丹在1993年说道。“他喜欢那些技术没有定型的半成品球员。我猜想他的童年非常艰辛,经常被欺负,所以这算是一种对童年的补偿。”

  皮蓬本来也是克劳斯的杰作。1987年的《体育画报》记述了公牛队是唯一一只派遣球探去考察就读于阿肯色州中央大学的皮蓬在NAIA表现的球队,并详细描述了其过程。1993年,克劳斯曾说第一次亲眼见到皮蓬就让他“欲罢不能”。皮蓬在选秀试训后崭露头角身价暴涨,这让克劳斯一度非常沮丧。皮蓬最后被西雅图超音速队以第五顺位选走——但是克劳斯交出了第八顺位(奥尔登-波利尼斯)和一些未来资产,交易得到了皮蓬。除去1996年湖人得到科比-布莱恩特的交易外,这可能是历史上最好的选秀日交易了纪录片中的克劳斯坐在皮蓬旁边,在记者会上宣布他的选择。但是皮蓬日后从一个小学校球员扶摇而上成为NBA明星,这个巨大的变化如果没有克劳斯的全力运作,怎么可能轻易实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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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子弹队的时候,克劳斯还看上过一个在北达科他州立大学打二级联赛的大前锋,他的名字叫菲尔-杰克逊。克劳斯没能让子弹队选到杰克逊——尼克斯在1967年第二轮选中了他——但是仍然与其保持着联系,即使是其执教生涯的低谷期。当时杰克逊只能在大陆篮球协会的奥尔巴尼大庄园主队和波多黎各的两支球队执教。NBA的球队拒绝聘用这个身高达到6尺10 寸的“嬉皮士”。1985年,克劳斯让杰克逊写了一份关于大陆篮球协会的球探报告,并对他的成果印象深刻。两年后,杰克逊已经在考虑申请失业救济或者重返法学院。他找到克劳斯做最后的挣扎,想继续自己的执教生涯——于是克劳斯聘用他为球队的助教。在公牛,杰克逊和另一个克劳斯的雇员(即特克斯-温特,他是一位谨慎成功的学院派教练,也正是他提出了三角进攻)建立了紧密的关系,并成为了篮球史上最伟大的教练之一。《最后之舞》中对于克劳斯拯救了杰克逊教练生涯的举动只字不提,却只关注于他们在1997-1998赛季时的关系恶化。

  让我们接着说。本片着重刻画了克劳斯对托尼-库科奇如何感兴趣,从而在1992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前激怒了乔丹和皮蓬,但却没有花时间去描述克劳斯是如何找到库科奇,如何在NBA用二轮签选中了他,又如何让其成为公牛第二轮三连冠的重要拼图。在欧洲球员和三分球均未流行的时候,克劳斯就有了先见之明,去追逐了一个有一手三分的欧洲大个子。片中讲述了丹尼斯-罗德曼如何因举止异常在NBA圈中变得人人敬而远之,却忽略了克劳斯在威尔-柏杜的交易中得到罗德曼的妙手,而罗德曼可是了NBA历史上最好的篮板手之一。1993年史蒂夫-科尔加入公牛队的时候基本已经快淡出联盟了,芝加哥与其签订的只是一份底薪,而他最后成为了NBA历史上最高效的射手之一。虽然克劳斯所做的交易经常会让乔丹不爽,像在1988年用乔丹的朋友奥克利去交易比尔-卡特赖特,但在1997年之前,他所做的决定几乎都让这支球队变得日愈强盛。

  我理解《最后之舞》不会对克劳斯的成就多下笔墨的原因。毕竟它讲的对象是史上最伟大的篮球手,以及让他变得非凡的那些过于常人的人格特质。至于谁做了明智的交易,签了对球队有利的合同,这部纪录片不是用来讲这些的。过去的20年见证了体育圈对管理部门的态度发生了怎样的巨变,正如一部奥斯卡提名影片(《点球成金》)中,布拉德-皮特所饰演的总经理已经是一个努力为抠门的老板打造了夺冠阵容的、深谋远虑的形象,也有很多球迷愿意把他们的总经理奉至球星之上,因此我希望本片能够重新考虑下这段。皮蓬是史上最伟大的球员之一,与他签下一份7年1800万美元长合同的行为在今天可能会被认为是保持健康薪资结构的一个妙招,而《最后之舞》却只顾把皮蓬的薪水和他在场上的贡献作对比,认为这是一个体育界的悲剧。

  将克劳斯害得最惨的是他在《最后之舞》里的一段采访词:“球员和教练无法夺冠;团队才能夺冠”(克劳斯生前曾就此声明他被断章取义了,他的原话是“光靠球员和教练无法夺冠”)而这句话似乎成了他在错误面前一次显而易见的“洗地”。克劳斯所工作的球队里有史上最伟大的巨星、史上最好的冠军拼图甚至史上最好的教练——而他竟还厚颜无耻地说“冠军不是他们拿的”,而这又可以归结于他对获得荣誉的病态需求。对胜利居主要功劳的当然是教练和球员,而不应该是总经理。

  但是,克劳斯找到了可以夺冠的球员和教练,而且建立了卓越超群的配置,这些也确实是他的功劳。他有个万里挑一的天赋,那就是他可以发掘并找到那些球员和教练,并根据他们的个人能力和性格进行拼凑,从而打造了公牛的传奇——这支球队永久地改变了篮球,并让我们为之疯狂了20年。而纪录片却单单对公牛队这一方面的历史轻描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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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劳斯没法为他在这部片子里的形象进行辩护,因为他已于2017年与世长辞(他去世的时候,乔丹还是承认了克劳斯对打造公牛王朝的贡献)。我们在《最后之舞》中看到的克劳斯的形象只是来自于他生前的录像带。剧集中对于公牛王朝消亡的真正推手也含糊其辞:那个人本该是老板杰里-雷恩斯多夫,此人是以追求高利润和低薪资而闻名的。雷恩斯多夫曾在公开场合表明,相对于公牛队,他更希望得到白袜队。而在乔丹和皮蓬离开球队后他其实也挺开心,因为他不用为乔丹和皮蓬支付高昂的薪水了。其实克劳斯仅仅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他在2003年离开公牛队,而之后球队的经营日趋下滑,这足见球队老板的糟糕能力。

  克劳斯是NBA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经理之一,不过他也犯了一个NBA历史上最大的错误,那就是让我们失去了见证这支传奇球队最终能够走到多远的机会。《最后之舞》讲了一个好故事,但并非全部。让人无语的是,当乔丹嘲笑克劳斯的身高和体重时,我们却一点儿没感觉到乔丹的刻薄——似乎我们反而应该和乔丹一起去嘲笑这个“毁灭了公牛王朝的坏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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